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關于印發疫情防控期間公共資源交易
工作應急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交易主體、評標專家: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間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應急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自即日起,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有序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17日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疫情防控期間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應急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相關精神,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穩妥有序開展,保障經濟平穩運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電〔2020〕170號)和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20〕29號)文件要求,制定以下《應急方案》。
一、統籌安排進場交易,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和重大項目交易活動正常開展
(一)合理安排項目進場交易。根據疫情防控和實際工作需要,積極履職盡責,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科學合理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開辟“綠色通道”,確保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招標采購項目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項目的招標采購活動依法規范、及時有序進行。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招標采購項目,為滿足緊急采購需要,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文件規定執行。對于因疫情防控而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非緊急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酌情暫停或延期,招標人(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按照規定發布相關信息、通知有關當事人。對于時間緊急確需開展的采購項目,采購單位要及時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溝通,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統籌協調,綜合調度,確保項目進場交易。如遇場地嚴重不足時,要發揮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作用,保證項目如期進場。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項目緊急程度和市場主體需求,及時動態調整工作安排,在確保安全的同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影響。
(二)合理使用交易場地。省交易中心將對符合防控要求的開、評標場地進行合理安排、統籌使用,優先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國計民生、企業生產經營急需及重點建設項目。對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評標場地將暫停使用。疫情防控期間,關閉場地自動分配管理系統,對所有進場項目啟用線上預約,人工分配評標場地。
二、全面實行“不見面”服務,切實減少和杜絕交易主體人員流動,有效阻隔疫情蔓延傳播
充分發揮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程電子化交易優勢,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業務受理、發布公告、提交投標文件、開標、保證金繳納/退還等各交易環節全面實行“不見面”服務,線上辦理。
(一)業務受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間,交易受理大廳暫時停止線下業務辦理,不接待外來辦事人員,市場主體信息登記、項目注冊等交易受理業務均可按照相關業務辦事指南進行網上辦理。
(二)交易組織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所有進場項目均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招標(采購)人和代理機構不得要求投標人(供應商)到現場提交任何文件資料或物品。
(三)專家抽取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所有進場項目專家抽取工作均采用遠程不見面方式,原則上抽取范圍為鄭州市轄區專家(不含上街區、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在省交易中心抽取評標專家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須提前一天將抽取專家所需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由工作人員于評標當日按收到順序依次抽取,招標(采購)人及代理機構不再到抽取現場。不在省交易中心抽取評審專家的,由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在抽取專家時按照上述抽取范圍要求執行。評標專家年齡偏大、個人身體情況欠佳,有發熱、咳嗽、胸悶等癥狀或來自湖北等重點疫區且隔離未滿14天的,應在接到評標通知電話時主動回避各類交易評標活動。
(四)產權交易工作。線上業務正常進行,現場業務暫停辦理,相關的咨詢了解、資料提供、合同簽訂等行為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快遞和電子版傳輸等方式進行。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其他相關業務,各市場主體可登陸中心門戶網站“辦事指南”進行查閱并網上辦理,業務辦理及有關問題可通過在線留言、智慧客服或電話咨詢。
三、履職盡責,全力做好政府集中采購和醫藥集中采購工作
(一)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對于已經發出采購文件的集采項目,省交易中心政府采購處與項目采購人溝通暫停項目開評標活動;對于未發出采購文件和已暫停的集采項目,將與采購人聯系溝通,由采購人根據財辦庫〔2020〕29號文件要求,確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采購活動的項目,由采購人報送主管部門批準后,省交易中心政府采購處將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采購活動。
(二)醫藥集中采購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將納入國家版新冠肺炎診療方案和我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藥品供應保障清單中的藥品按照《關于做好河南省藥品增補掛網采購資質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資源〔2020〕5號)文件要求根據企業直接申報及時掛網。高值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增補掛網由省衛健委匯總醫療機構需求后轉交省交易中心進行網上辦理。
四、壓實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疫情防控工作
(一)壓實招標(采購)人主體責任。
1.疫情防控期間,確需開展的非疫情防控和非重大項目交易活動,招標(采購)人應提供本單位或主管部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批準開展招投標活動證明》,并注明項目情況、參加人員、場地使用等內容,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場地安排、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進場交易。
2.招標(采購人)負責出具招標(采購人)代表、代理機構人員《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招投標活動工作證明》,確保進場人員健康安全。
3. 行政監督人員應提供行政監督部門出具的《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招投標活動工作證明》。
(二)限定參與人數,減少人員聚集。
原則上每個項目只允許評標委員會成員和1名(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進入交易中心工作現場。招標(采購人)原則上不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行政監督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嚴格遵守防疫規定,自覺服從現場管理。
1.疫情防控期間,招標(采購)人、代理機構應自覺配合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做好項目進場人員體溫測量、防疫信息登記、填寫承諾書等工作。
2.要如實填報防疫信息,不得弄虛作假,如出現隱瞞信息導致發生疫情傳播事件的,中心將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責任。
3.身體出現發熱(≥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癥狀,來自湖北等重點疫區且隔離未滿14天,未正確佩戴口罩的各類人員,不得進入交易中心參加交易活動。
4.所有進場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盡量隔空就座,不隨便走動,不在走廊內閑聊,活動結束立即離場。人員較多時,應服從省交易中心人員分流安排,自覺維護良好秩序。
5.評審區、行政監控室進離場人員要主動配合省交易中心做好登記。
6.所有進場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以及省有關疫情防控的其他規定。
五、充分考慮各種因素,做好相關預案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不確定因素
1.參與項目開評標人員所在單位為避免疫情傳播,不同意本單位人員外出評標的情況。
2.因項目性質和專業要求不同,鄭州市轄區評標專家數量不足或評標專家本人因疫情原因不愿意參加評標活動,致使無法滿足評標法定人數要求的情況。
3.招標投標等相關法律法規未對特殊時期項目招投標工作做出特別說明,投標人(供應商)可能會對評標結果產生異議的情況。
(二)相關應對措施
1.招標(采購)人代表和行政監督部門人員所在單位不同意外出評標,無法提供《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招投標活動工作證明》的,省交易中心將終止該項目開評標工作,由此產生的質疑投訴由招標(采購)人或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解釋。
2.針對評標專家無法滿足法定人數的情況,可依法由招標(采購)人自行確定專家。
3.針對評標結果產生異議的情況,由招標(采購)人和行政監督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省交易中心應積極配合。
六、全力以赴,堅決做好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保障工作
(一)省交易中心負責做好交易場所安全、消毒、通風、檢查等保障工作,對交易場所及日常辦公設備及時進行衛生清潔、消毒等。
(二)加強軟件系統、硬件設備、網絡安全等巡檢工作,及時排查技術隱患,全力保障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平穩運行,為交易活動提供技術保障。
(三)做好專家抽取、開評標過程見證及現場服務、管理工作,及時處置、上報突發事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自疫情防控終止之日起,即恢復正常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處咨詢電話:
交易受理處:0371-86095916、86095918;
交易組織處:0371-86095925、86095926;
交易評審處:0371-86095935、86095936、86095937;
監 督 處:0371-86095979、86095976;
政府采購處:0371-86095959、86095958;
醫藥采購處:0371-86095986、86095987;
專家抽取接收資料郵箱: sjyzxpsc@163.com。
“綠色通道”項目進場聯系電話:
0371-86095937,1863820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