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辦公、庭審及監控設備采購項目
招標公告
河南省新時代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辦公、庭審及安全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1.1項目名稱: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辦公、庭審及監控設備采購項目
1.2招標編號:源采公開采購【2017】-015號
二、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2.1項目地點: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
2.2招標范圍:采購辦公、庭審及監控設備,詳見招標文件
2.3供貨及安裝期: 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
2.4質量要求:合格
2.5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6預算金額:約178萬元
2.7標段劃分:該項目位于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劃分為四個標段:
A包:辦公設備采購;
B包:科技法庭設備采購;
C包:庭審直播設備采購;
D包:監控設備采購。
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A包資質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3.2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為準);
3.3投標人如是生產廠家須提供產品生產許可證及產品質量認定證書,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出具的項目授權書和售后服務承諾函(提供原件并加蓋公章)
3.4投標人須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須在本公告發布日期之后);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B包資質要求:
3.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3.7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為準);
3.8投標人須具有所投設備的生產或供貨能力;
3.9投標人必須具有相應的售后服務能力,包括擁有相應的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
3.10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資信狀況良好;
3.11科技法庭庭審主機的應用系統需要與審判流程管理軟件實現互聯互通,投標人須提供現有審判流程管理軟件開發廠商出具的數據聯調承諾函;
3.12投標人須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須在本公告發布日期之后);
3.1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C包資質要求:
3.1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3.15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為準);
3.16投標人如是生產廠家須提供產品生產許可證及產品質量認定證書,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出具的項目授權書和售后服務承諾函(提供原件并加蓋公章)
3.17投標人須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須在本公告發布日期之后);
3.18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D包資質要求:
3.19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3.20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為準);
3.21投標人如是生產廠家須提供產品生產許可證及產品質量認定證書,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出具的項目授權書和售后服務承諾函(提供原件并加蓋公章)
3.22投標人須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須在本公告發布日期之后);
3.2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報名須知:
4.1報名時間: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 11:00 時,下午3:00時至5:00時(北京時間)。
4.2報名地點:漯河市郾城區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廈17樓會議室。
4.3報名時須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法人有效身份證、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開戶許可證及“三、投標人資質要求”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兩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膠裝成冊)
五、招標文件的出售:
5.1招標文件出售時間:同報名時間
5.2招標文件出售地點:同報名地點;
5.3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6.2投標文件接收地點:同報名地點;
6.3逾期送達或未送達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七、開標有關信息:
7.1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7.2開標地點:同報名地點;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上同時發布。
九、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招 標 人: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
聯 系 人:白先生
聯系電話:0395-356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