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寶豐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委托,就寶豐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第七期新增紅綠燈及電子警察前端和后臺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寶豐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第七期新增紅綠燈及電子警察前端和后臺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編號:BFZC2017-AG-23
二、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2.1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已落實。
2.2采購內容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一個包,主要包含新增部分路口的智能信號燈、電警抓拍、卡口抓拍等前端設備及對現有智能交通平臺升級擴容等,預算金額約692萬元人民幣,詳細規格參數見招標文件。
2.3質量要求:符合國家通用質量標準及國家現行相關行業標準。
2.4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0日內。
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3.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3投標人應為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近三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如投標單位為新成立企業,提供自注冊年度后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務體系的生產商或經銷商;
3.4投標人應為具有生產資格的生產商或該生產商針對本項目專項授權的經銷商;為保證產品性能和質量,經銷商所投信號燈、信號機、電警及卡口抓拍單元、前端管理平臺、信號檢測裝置、智能交通管理平臺升級等產品須具有生產(制造)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
3.5所投抓拍單元應符合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標準,提供公安部檢測機構出具的GB/T28181-2011檢驗報告;路口管理設備需提供3C強制認證證書、公安部授權的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功能及性能的型式檢驗報告及符合GB/T28181-2011檢驗報告;信號檢測裝置提供公安部授權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功能及性能的型式檢驗報告;
3.6投標人所投電警、卡口設備無需二次開發可實現與現有交通管理平臺無縫對接、互聯互通(出具廠家對接承諾函或針對此項目的對接證明);
3.7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提供2017年1至4月的社保證明;
3.8根據平預防辦[2010]1號文規定,投標單位應提供由寶豐縣人民檢察院出具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證明(報名結束后由代理公司統一查詢);
3.9投標人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 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若有不良記錄報名無效,執行財庫[2016]125號文;
3.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3.1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四、報名須知:
4.1報名條件:凡有意向的投標單位,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第3條 投標人資格要求”中其它所有資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2套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前來報名(授權委托人不到場,或資料不齊全者報名拒絕接收);
投標人報名時提供的資料及證明材料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其報名資格。
4.2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每日08:00-12:00,15:00-18:00,節假日除外);
4.3、報名地點:寶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五、招標文件發售:
5.1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份,不提供電子版。
5.2招標文件發售方式:現場發售。
5.3招標文件發售時間:與報名同時;
六、投標文件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 點整。
6.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開標地點):寶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發布公告媒體
本次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平頂山市政府采購網》、《寶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同時發布。
八、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招標人:寶豐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地 址:寶豐縣迎賓大道
聯系人:韓先生
聯系電話:0375-3646346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頂山市中央花園茶城17號樓1單元11樓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375-3383889 1883752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