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受平頂山市石龍區城鄉規劃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委托,就平頂山市石龍區生態廊道提升工程一標段路燈亮化項目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現發布澄清與變更公告。
一、項目名稱:平頂山市石龍區生態廊道提升工程一標段路燈亮化項目施工及監理
二、招標編號:SLZC2017-06-23-G15
三、澄清與變更內容:
第一合同段(路燈亮化項目施工):
1、原招《平頂山市石龍區生態廊道提升工程一標段路燈亮化項目施工招標文件》中“第一章 招標公告”及“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投標人須具有由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包含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開具日期應在招標公告發布日期當日或之后”。此要求與2017年6月15日發布招標公告不一致。
澄清:以2017年6月15日發布招標公告要求為準。應為“投標人須具有由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包含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開具日期應在招標公告發布日期當日或之后”。
2、原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7月7日9時00分”。
現變更為:“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7月 13 日10時00分”。
3、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7.3.1履約擔保 履約擔保的形式:/履約擔保的金額:/”。
現變更為:“7.3.1履約擔保履約擔保的形式:保函;履約擔保的金額:中標價的10%”。
第二合同段(路燈亮化項目施工和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
至招標報名截止時間后兩天,合格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此標段流標。
其他內容不變。
四、公告發布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平頂山市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上同時發布。
五、本次招標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頂山市石龍區城鄉規劃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招標人地址:平頂山市石龍區人民路10號
聯系人:劉國偉
聯系電話:13592157422
代理機構: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平頂山市鷹城廣場西側金石大廈610室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18937571566 1338390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