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門峽市湖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辦案談話點工程改建項目
公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中共三門峽市湖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辦案談話點工程改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中共三門峽市湖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委托,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工程建設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招標編號:HNYX-2017-000-370
2.項目名稱:中共三門峽市湖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辦案談話點工程改建項目
3.建設地點:三門峽市湖濱區司法局一樓
4.項目概況:詳見招標文件。
5.計劃工期:30日歷天。
6.招標范圍:招標文件及圖紙中包含的全部內容。
7.標段劃分:一標段:辦案談話點工程建設;二標段:辦案談話點內部設備購置及安裝。
8.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建設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和河南省紀委相關政策要求的標準。
9.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財政資金,已落實。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標段: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項目經理須具備相關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
4、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二標段: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財務、資金狀況和商業信譽,具備本次招標貨物相關經營范圍,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有較強的經營實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
投報以上兩個標段的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應提供企業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查詢對象: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5:30至 17:30 (北京時間,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文明路西區市直三十號綜合樓1樓119室)持授權委托書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2、報名須提供資料:
一標段:
①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副本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及單位社保證明、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及單位社保證明;
②投標單位自2013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的施工業績叁項及以上(以中標通知書及施工合同為準);
③由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證明;
④資格審查表原件(填寫并蓋章)3份。
注:以上驗原件留復印件4套(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A4規格)。
二標段:
①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 登記證副本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單位社保證明、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及單位社保證明;
②投標單位自2013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的業績叁項及以上(以中標通知書及施工合同為準);
③由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證明;
④資格審查表原件(填寫并蓋章)3份。
注:以上驗原件留復印件4套(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A4規格)。
3.招標文件在報名的同一時間領取,售價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數額:肆仟元整(4000.00元)
2、保證金遞交的截止時間:2017年7月25日17時整。
3、保證金匯入帳號和帳戶:
收款單位全稱: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賬 號:65176010154800001876
開 戶 銀 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營業部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發布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湖濱區政府門戶網站》同時發布。
八、聯系方式
監督部門:三門峽市湖濱區招投辦
聯系人(電話):師先生(0398-2772102)
招標人:中共三門峽市湖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聯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0398-3058687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劉女士
電 話: 0398-2168006 13323981707
地 址:三門峽市文明路西區市直30號綜合樓119室
電子郵件:hnyxsmxxmb@163.com
中共三門峽市湖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辦案談話點工程改建項目標段資格審查報名表
企業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
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
編號
辦公地址
聯系人及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擬派本項目人員
項目經理及注冊編號
技術負責人
代
理
公
司
意
見
日期: 年 月 日
招
標
人
意
見
項目負責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監督
部門
意見
日期: 年 月 日